咨询热线:15951358566

徐州腾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首页 >>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 如何应对工程机械随车起重机质量纠纷
详细内容

如何应对工程机械随车起重机质量纠纷

工程机械 随车起重机 使用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诸如零部件断裂、磨损严重等事故。工程机械 随车起重机

出现事故,用户可能会认为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主机厂则往往会出示合格证,证明自己的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出现这种法律纠纷时,司法部门一般会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对事故产品的质量进行司法鉴定。


  


  有关专家指出,质检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社会团体虽然都可以被指定为质量鉴定组织单位,但由于各自领域人才在专业方面有一定局限性,导致其从事质量鉴定有些力不从心。考虑到还可能因过失而导致鉴定报告与事实不符,从而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很多鉴定机构对从事质量鉴定并不积极。



  工程机械 随车起重机

产品集机电液于一体化,产品类别复杂,零部件众多,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也千差万别,既可能是设计方面的原因,也可能是使用不当的原因,这对质量鉴定专业性提出了很高要求。为了便于司法机关和质量鉴定机构甄选鉴定专家,亟待在行业内建立完善的工程机械随车起重机专家库。


 


  从目前的趋势来讲,技术服务人员获得工程机械随车起重机技术服务专家称号,并入选工程机械随车起重机技术专家库,是行业对其技术能力、口碑、职业道德的一种综合认可,有效提高了自身在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社会地位。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1999年4月1日发布的《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为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颁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9月30日,《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公布施行。2007年10月1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正式实施。


 


国家工程机械 随车起重机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土方与路面机械检验研究室主任邸鹏远认为,进行工程机械随车起重机质量鉴定前,确定鉴定内容非常关键。鉴定项目一般以下列为标准:主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损坏部件是否属售后服务的范畴,发生的问题是否是已修复的项目,用户是否对设备擅自改装,是否为人为事故或恶意破坏。


技术支持: 鲁豫网络 | 管理登录
seo seo